机构定位与联系渠道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英文名称为 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英文缩写 SAC,同时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牌子。它是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为国家质检总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委员会办公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编100088,可通过电话 +86-10-82262609、传真 +86-10-82260684、电子邮件 webmaster@sac.gov.cn 以及官方网站与办事机构联络。
主要职责
作为全国标准化工作的统一管理部门,委员会的职责覆盖标准化工作的完整链条:从法规制度与规划建设,到标准的具体制定、审批、发布,再到贯彻实施的监督。
法规、规划与标准制修订
委员会参与起草、修订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拟定并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国标准化管理规章并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标准层面,它负责制定国家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和编制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的制定、修订计划;承担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的组织,负责国家标准的统一审查、批准、编号和发布;统一管理用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的经费以及标准研究、标准化专项经费。此外,它还管理和指导标准化科技工作以及有关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技术委员会与行业、地方标准化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标准起草与审查的技术支撑。委员会负责协调和管理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有关工作,同时协调和指导行业、地方标准化工作,并负责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备案。它还管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管理全国标准化信息工作,并负责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推广以及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
国际标准化与 TBT 事务
在国际层面,委员会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其他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负责组织 ISO、IEC 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工作,管理国内各部门、各地区参与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的工作;负责签订并执行标准化国际合作协议,审批和组织实施标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并参与与标准化业务相关的国际活动的审核。在质检总局统一安排和协调下,它还负责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WTO/TBT 协议)执行中有关标准的通报和咨询工作,并承担质检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与国家标准的层级体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五个层级,其中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又划分为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委员会的工作处于这一体系的顶端:它统一管理国家标准的立项、审查、编号和发布,并通过对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备案与指导,使各层级标准在制定程序和技术要求上相互衔接,避免交叉重复。国家标准样品、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等基础性工作,也由其统一归口。
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意义
对企业和标准化从业者而言,委员会是了解国家标准动态、获取权威标准信息的主要窗口。国家标准的批准发布信息、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设置与归口领域、参与国际标准化的渠道,都通过这一渠道向社会公开。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申报标准项目、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或应对出口技术壁垒时,通常需要以国家标准的现行状态和归口技术委员会的专业范围为依据;及时关注委员会发布的工作信息,是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基础。




